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告知书
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及家属:
您好!感谢您选择我院就医。目前我院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,无论您是省内(非株洲辖区)还是省外参保人,都可以在我院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。为了保证您在本院就医及出院即时结算医疗费用,维护您合法权益,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1、您在办理入院手续时,请您主动出示参保患者的身份证、社保卡、电子医保码(三者之一)。
2、省外参保人请您在办理入院手续之前,及时在“国家异地就医备案”或者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做好异地就医备案,否则我院无法为您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。湖南某些地区有“免备案”政策(报销比例下调10%),但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在“湘医保”APP上进行异地备案。如果您不知道手机备案或者备案不成功,可向住院科室或医保部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。
3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主要政策概括为“就医地目录、参保地政策、就医地管理”。您在住院期间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、参保地的起付线、封顶线及支付比例。因我省的医保目录与您参保地的目录存在差异,您在医院直接结算与在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别,属于正常现象。
4、住院期间,患者本人请随身携带社会保障卡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,以便我院医保部门检查核实身份。同时,请您主动配合我院管理人员核对相关证件。
5、您在住院期间,对每天发生的医疗费用情况享有知情权。我院每日向您提供检查、治疗、用药等医疗费用的“一日清单”或请您通过住院费用自动查询系统随时了解相关情况。
6、省外参保人请您在住院前申请好“电子医凭证”或者携带社会保障卡、身份证(以参保地设置为准),以及有效身份复印件到相应的医结算窗口办理住院费用结算,您只需交纳个人支付费用即可出院,医保报销的费用由我院垫付。
7、因跨省医保的住院分娩及门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、部分地区的意外伤害暂时未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畴。按文件规定,我院提供住院发票、出院记录、费用总清单等报账材料,由您携带相关资料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账手续。
8、您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及时与我院工作人员联系,以便协助您排查解决问题。